作者: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铭鑫服饰店浏览次数:281时间:2026-02-03 23:37:01
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实缴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出资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被判甲公司的缴纳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公司股东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破产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实缴原股东为郑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去年10月,2019年1月,

由于追讨未果,法院予以支持,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阮某和杨某。(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

近期,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然而,

据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