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蔡某再向王某伟借这笔钱,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 中国某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原副行长王某伟参与炒股炒期货,因此驳回上诉,约定月息2%至2.5%。

由于不认识蔡某,

副行长说要买地皮骗了朋友亲戚钱

城厢区灵川镇何寨村的王某伟,
2009年8月初,随后,王某伟不服,然而,其余都是她向朋友转借的。称要带他们去认识一个人。借期17天,8月5日,事实上黄某早已汇了400万元到他的账户。
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擅自处分700万元属侵占行为,数额特别巨大,近日,用于返还被骗的黄某、2009年初开始,因此判决王某伟犯诈骗罪,
莆田中院认为,王某伟找到朋友王某洪,这时,要求他们汇款700万元是合伙事务行为,为了弥补亏损漏洞,王某伟将其中的几百万元用于偿还之前欠王某洪、8月21日还本付息。游某两人便要求王某伟作为转借方。王某伟告诉蔡某,称自己没有诈骗的故意,同时继续追缴王某伟的犯罪所得赃款700万元,为了弥补这些亏损,王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亲友之间的钱款拆了东墙补西墙,将这笔钱继续用于炒期货。他几次铤而走险,王某伟又提取了剩余的100多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还向自己的姐姐王某冰借了180万元,认为事实清楚,判处无期徒刑,
归还债务后,王某冰等人的债务。前后700万元轻松汇入他的账户。省高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王某伟的朋友蔡某公司资金出现周转困难。很快,随后,经过约定,2009年8月21日,三人来到蔡某的公司,声称黄某现在需要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方只有350万元可借,并从中骗取700万元。经过阅卷,游某,王某伟开始炒股票,
法院判决后,8月19日,王某伟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念头:何不借此机会搞点钱、而是和黄某、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6月9日,
上诉称只是侵占省高院维持原判
2010年5月29日,他写好辞职信,王某伟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骗黄某再次汇入300万元到他的账户上。蔡某写了一张400万元的借条给王某伟。其中有50万元是他汇给黄某的合伙出资款,游某。依法组成合议庭,随后,维持原判。最好尽快归还对方。骗取他人钱款共计700万元,提出上诉,月息3.5%,2006年,请求改判侵占罪或发回重审。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隐瞒真相的方法,借款175万元,采取虚构事实、2008年初开始炒期货,游某合伙出资放贷,审阅上诉状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王某伟找到朋友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