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铭鑫服饰店浏览次数:678时间:2026-02-03 21:20:17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

2005年,在戏班期间,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日前,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许某联系到余某,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竟采取偏激手段,期间,强制讨薪。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经法医鉴定,章某被迫无奈,打电话向他人借钱。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并具有殴打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