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月日野外用火,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漳州吸烟、发布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监管,禁火禁止烧烤等生活用火,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
昨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孔明灯等行为。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可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举报。
根据通告要求,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禁火期内,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