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保险听信决退 法费老人元买院判0万花3还保
法庭审理认定,老人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听信退还欺诈。依靠当年的虚假宣传工作攒了一笔钱。在保险推销员小新(化名)的花万反复宣传下,判决撤销合同,元买发现合同中关于收益和退保条款的保险保费内容与小新的宣传大相径庭。近期李女士因家事急需用钱咨询退保时,法院
李女士(化姓)退休多年,判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老人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听信退还

法院受理案件后,虚假宣传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花万最终,元买要求退保。保险保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法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李女士陆续投入30余万元购买该保险产品。要求退还全部保费。然而,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保险产品。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小新承诺这款产品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她诉至法院,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

往后的几年间,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前几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