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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少年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盗割电缆通信电缆线共788米,林某、检察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官追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赔偿
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少年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检察